保山2018年群眾安全感和調查執(zhí)法滿意度全省第一
1月9日,省委政法委發(fā)布《2018年度云南省群眾安全感滿意度調查結果的公告》,保山市以96.48%的群眾安全感滿意率和96.67%的調查執(zhí)法滿意率位居全省第一。
保山市綜合滿意率排名全省16個州市第1位,達96.48%,比全省綜合滿意率92.67%高3.81%,同比2017年排名上升1位。五縣(市、區(qū))綜合滿意率在全省129個縣(市、區(qū))中的排名和滿意率同比2017年全部上升:龍陵縣第1位(97.62%),上升5位;昌寧縣第3位(97.05%),上升4位;施甸縣第7位(96.54%),上升14位;騰沖市第8位(95.98%),上升1位;隆陽區(qū)第13位(95.62%),上升48位。
2018年云南省群眾安全感執(zhí)法滿意度91.48%,其中保山市達96.67%,居全省第1位。全省各縣(市、區(qū))調查執(zhí)法滿意度排名中,施甸縣第1位,滿意率98.23%;昌寧縣第2位,滿意率97.87%;龍陵縣第3位,滿意率97.69%;騰沖市第11位,滿意率95.76%;隆陽區(qū)23位,滿意率94.66%。
云南省2018年度群眾安全感滿意度調查活動由省委政法委和省統(tǒng)計局組織開展,采取固定電話和手機隨機抽樣調查的方式,對全省16個州(市)、129個縣(市、區(qū))進行測評。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段紹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