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深化殯葬改革工作綜述
移風易俗 殯改先行
——我市全面深化殯葬改革工作綜述
生態(tài)安葬,文明殯葬,讓逝去的親人回歸自然,以文明的方式祭奠親人,已逐漸被廣大市民所推崇。
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殯葬改革工作,大力推進殯葬基礎設施建設,強力整治散埋亂葬,全力推行節(jié)地生態(tài)安葬,不斷規(guī)范殯葬服務,全面深化殯葬改革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市殯葬改革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省民政廳的認可,隆陽區(qū)民政局在第十四次全國民政會議上被表彰為“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2019年10月,省政府在我市召開了全省殯葬改革工作推進會,對我市殯葬改革工作給予充分肯定。
有力推進殯葬領域各項工作
殯葬設施建設是推進殯葬改革工作的基礎,在財政投入不足、補助資金有限的情況下,全市各級廣開思路,通過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和資金,搭建融資平臺向銀行借貸、創(chuàng)新舉措鼓勵社會投入等方式,全力推進殯葬基礎設施建設。2016年以來,累計投資近11億元。截至2019年年底,全市所有縣(市、區(qū))殯儀館和城市中心公墓已全面建成投入使用;全市規(guī)劃建設公益性公墓(骨灰堂)328個,已建成249個(其中公益性公墓201個、骨灰堂48個)。
殯葬改革前,由于歷史的原因和受傳統觀念的影響,我市散埋亂葬現象突出,僅保山中心城市壩區(qū)東西面山,就有散埋亂葬墳墓10萬余冢。這些墓地歷史長、分布散、數量大,嚴重制約著我市殯葬改革工作的順利推進。
我市以建設現代化大城市為契機,以保山中心城市帶動四縣(市),把整治散埋亂葬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徹底排查清楚底數,市、縣、鄉(xiāng)、村四級聯動加強組織領導,相關部門責任落實到位,政策宣傳到位,資金補償到位,上下聚力,攻堅克難。
全市共拆除墳墓81774冢(其中:隆陽區(qū)51839冢、施甸縣14206冢、騰沖市10500冢、龍陵縣3788冢、昌寧縣1441冢)。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累計完成墳墓拆除5萬余冢,修復了面山生態(tài)環(huán)境,有力促進了三個萬畝工程、棚戶區(qū)改造、森林城市創(chuàng)建和人居環(huán)境提升。
市委、市政府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保護生態(tài)就是保護家園”的理念,在全市大力推行骨灰寄存、樹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立體生態(tài)節(jié)地安葬方式,徹底改變了過去“不理解、不支持、上訪阻礙、強行土葬”的不良局面,實現了群眾“要我改”為“我要改”的根本性轉變。
特別是施甸縣已全面實現了四個100%的殯葬改革目標任務(火葬區(qū)劃定100%,火化率100%,生態(tài)安葬100%,惠民政策覆蓋面100%),生態(tài)公墓節(jié)地安葬占19%,“變入土為安為進房安放”的骨灰堂立體安葬占81%,闖出了一條節(jié)地、生態(tài)、立體殯葬改革的新路子。2017年11月,施甸縣被民政部列為全國殯葬綜合改革試點單位。全市已全面劃定火化區(qū),火化率從“十一五末”的5.6%增長到2019年的79.15%。
實施殯葬改革以來,殯葬管理隊伍自身建設得到加強,行風不斷好轉。殯葬服務亂收費、倒賣墓地等群眾反映強烈的行業(yè)亂象全面杜絕,全市墳石加工企業(yè)被全部取締,“活人墓”建設、老墳翻新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廣大老百姓主動焚燒棺木、拆除生基墓、簡易辦喪事、厚養(yǎng)薄葬的社會風氣逐步形成。據不完全統計,推行殯葬改革以來,全市每年節(jié)約喪葬成本約4.5億元,戶均節(jié)約3萬元;節(jié)約耕地8000余畝。全市森林火災發(fā)生率大幅降低,因葬墳權引發(fā)的土地和林地糾紛大幅下降,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嚴厲的政策、黨建的引領、黨員的模范、務實的作風,殯葬改革工作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認可。在第十四次全國民政會議上,騰沖市殯儀館館長譚春錫榮獲“全國民政系統先進工作者”稱號。
高位推動建立健全政策機制
市委、市政府將殯葬改革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制定出臺了《保山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殯葬改革的意見》和《保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的意見》。
各縣(市、區(qū))將殯葬改革作為鄉(xiāng)鎮(zhèn)(街道)經濟社會發(fā)展綜合目標考核內容之一,逐級簽訂責任書。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多次深入基層一線開展現場調研,提出工作要求,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協委員在每年兩會期間多次提出殯葬改革工作的意見、建議,并進行視察調研,推動解決問題。各縣(市、區(qū))成立了以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并建立殯葬改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合力推進殯葬改革工作。
各縣(市、區(qū))結合實際,制定了殯葬改革目標責任考核、非法圈占墓地整治、殯葬改革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干部職工死亡后相關待遇審批、殯葬服務收費標準等相關工作方案,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在財政資金極為困難的情況下,全市各縣(市、區(qū))結合實際,積極解放思想、拓寬籌資渠道,千方百計推進公墓建設進度。
隆陽區(qū)依托現有公司,統籌規(guī)劃推進全區(qū)經營性公墓和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用經營性公墓的收益補助公益性公墓建設。施甸縣創(chuàng)新投融資方式,大力推進城鄉(xiāng)生態(tài)公墓建設,向銀行借貸融資1.2億元,以2400元∕平方米的補助標準對全縣骨灰堂建設項目給予補助。騰沖市、昌寧縣以縣級財政補助的方式建設轄區(qū)公墓。龍陵縣通過民政基礎設施建設融資平臺建設鄉(xiāng)鎮(zhèn)公墓。
以人為本大力推行惠民殯葬
各縣(市、區(qū))均將惠民殯葬資金納入地方財政預算,除財政供養(yǎng)人員和已領取城鎮(zhèn)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外,轄區(qū)人口死亡后自愿進入公墓安葬的,均可享受遺體免費接運、免費火化、送骨灰盒、一次性發(fā)給1000元的火化補助惠民政策。
對非財政供養(yǎng)人員的轄區(qū)居民死亡后自愿火化并進入公墓安葬的給予2000元至3500元的獎勵,對自愿將壩區(qū)耕地、林地上的土葬墳墓遺骨火化后搬遷進入骨灰堂安放的給予每冢2000元的資金補助。
針對全市一些地方散埋亂葬現象嚴重的情況,在全市范圍內分期分批實施了“三沿六區(qū)”和其他有礙觀瞻地區(qū)的墳墓拆除工作。
查清散埋亂葬的底數,制定嚴厲的措施整治,全市一律嚴禁建設大墓、豪華墓和活人墓,全市所有墳石加工、棺木加工及銷售點一律關停。
對歷史原因已建的大墓、豪華墓、活人墓,按照國家和省相關政策,結合實際,采取措施堅決整治,對活人墓進行全面拆除,對已安葬的大墓、豪華墓,由家屬對附屬設施進行拆除,并在墳墓周邊種樹進行綠化、遮蓋整治。
堅持走群眾路線,大力倡導移風易俗、厚養(yǎng)薄葬的文明新風尚,引導群眾自覺遵守殯葬法律法規(guī)。
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微信群、QQ群等媒體廣泛開展宣傳,制作播放殯葬改革專題節(jié)目,并以廣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方言小品、花燈、相聲、快板、曲藝表演、文藝比賽等多種形式深入各村寨開展專場演出,宣傳公墓建設情況、移風易俗典型事例,教育和引導廣大群眾自覺接受火化和進入公墓(骨灰堂)安葬,營造“破除喪葬舊俗、文明節(jié)儉辦喪”的良好氛圍。
全市建立了村(社區(qū))殯葬改革信息統計報送制度,地方財政給予每名信息員300元∕月的補助。
下一步,我市將堅決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fā)展理念,認真按照相關要求和部署,進一步創(chuàng)新思路、深化改革、著力攻堅,促進保山殯葬改革工作再上新臺階。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段紹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