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起,保山市“學法減分”正式上線
新年伊始,交管部門送出“學法減分”大禮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被記分可以申請減分啦!2021年1月5日起,保山市作為云南省首批實施“學法減分”的4個試點州、市之一, 駕駛人“學法減分”正式上線。
什么是“學法減分”?
“學法減分”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學習并經(jīng)考試合格,或者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并達到相關要求,可以申請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
哪些人可以參加“學法減分”?
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及“交管12123”注冊地均在保山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登錄“交管12123”“學法減分”互聯(lián)網(wǎng)學習考試平臺,完成實名認證后,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網(wǎng)上30分鐘學習,并考試合格,可以減免1分,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累計最高可減免6分。不區(qū)分駕駛證準駕類型,也不分是否為營運車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駕駛人
不能參加“學法減分”
1.在本記分周期內(nèi),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3.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nèi),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4.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nèi),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5.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6.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guī)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
7.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另外,機動車駕駛人當前記分周期內(nèi)減免記分滿6分或存在未完成學習、考試申請信息的,不能再申請“學法減分”。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錢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