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陽區(qū)民政局以“嚴實”的要求轉入“作風問題大整治”第二階段工作
11月22日,隆陽區(qū)民政局召開“作風問題大整治”第二階段工作安排部署會議,全面轉入第二階段——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施措撰寫個人剖析報告階段,將以“嚴實”的工作要求貫穿作風大整治工作始終。
以“深”為要求,抓學習、找問題、做到以學習促整改,以整改促工作
隆陽區(qū)民政局在第二階段的工作中將繼續(xù)抓好學習教育,邊學習、邊反思,邊整改、邊檢查,把學習貫穿第二階段工作的始終,學習重點較第一階段也有所不同,著重是從深度上下功夫。重點組織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兩次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的精神、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保山市第五次黨代會會議精神、《隆陽區(qū)干部行為準則(試行)》、市委書記楊軍“八問”干部作風建設精神,以及楊善洲、張桂梅、郭彩廷、王占山等先進典型人物事跡。
是以“嚴”為要求,重紀律,強督導,確保作風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局黨組領導班子成員強化對此次“作風問題大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導及檢查工作,在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施措撰寫個人剖析報告階段,繼續(xù)加強對各分管股室(單位)干部職工的督促指導,切實要求全局干部職工做到“三嚴,兩不準”。“三嚴”即嚴格按照《隆陽區(qū)“作風問題大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隆發(fā)〔2021〕31號)及《隆陽區(qū)民政局“作風問題大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隆民政發(fā)〔2021〕89號)文件要求進行學習和自查、嚴格執(zhí)行隆陽區(qū)民政局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切實履職。“兩不準”即不準自查自糾走過場,搞形式主義;不準對查找出的問題置之不理,不考慮解決辦法,要切實做到問題查擺到位、措施整改到位且真正體現在轉作風見行動中。
據悉,隆陽區(qū)民政局第二階段“作風問題大整治”工作從11月22日至12月底前結束,為期四周。(王嬌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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