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會調研組到保開展立法調研
8月2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羅紅江一行7人蒞臨保山,就修訂《云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開展立法調研,確保云南省修改《實施辦法》有序推進。
羅紅江一行深入隆陽區(qū)青華街道總工會紅花社區(qū)聯(lián)合工會開展實地調研后召開座談會。40余名參會代表結合開展工會工作和本單位本部門實際,就《實施辦法》實施以來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提出了對《實施辦法》修改的具體意見和建議,并說明了修改的原因和依據(jù)。
調研組在實地調研和聽取各單位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后,充分肯定了保山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取得的成效,認為保山高度重視并支持配合云南省推動《實施辦法》修訂工作。調研組表示,此次保山調研工作收獲頗豐,將對收集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整理匯總,并融入全省《實施辦法》調研意見和建議中去,為年內推動省人大常委會修改《實施辦法》提供扎實依據(jù)。
據(jù)悉,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已于2021年12月24日公布,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而現(xiàn)行的《實施辦法》出臺至今已近20年,其中一些條款已經不符合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guī)定和云南省工會工作實際,修訂《實施辦法》勢在必行。修訂《實施辦法》已列入省人大常委會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預備項目。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韓開柱,市委常委、副市長項賢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余明陪同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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