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十三次會議
10月30日至31日,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十三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韓開柱主持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蘇正平、李永倫、楊邵燕、李余明、段兆錦、莫逸塵,秘書長李維增及常委會委員出席會議。
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了《保山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草案)》、保山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對保山市2022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的審議意見、保山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全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執(zhí)法檢查報告的審議意見、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聽取和審議了保山市人大常委會調研組關于全市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陸地國界法》情況的調研報告;評議了保山市科學技術局和保山市醫(yī)療保障局工作,評議結果均為滿意;對保山市綠色能源產業(yè)發(fā)展情況專題詢問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滿意度測評,綜合評定為滿意;對保山壩水生態(tài)建設項目進展情況開展專題詢問;對如何加快解決全市城區(qū)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長期偏低問題開展質詢,總體評價為滿意;聽取和審議通過了相關人事任免事項。
市委常委、副市長項賢春,市政府秘書長張志紅,市監(jiān)察委員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等有關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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