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十四次會議
12月28日,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開第十四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韓開柱主持會議。
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了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保山市2023年市本級財政預算調整方案的決議、保山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對保山市人民政府關于保山壩水生態(tài)建設項目建設推進情況報告的審議意見、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議程(草案)、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和秘書長名單(草案)、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列席人員名單、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及人事任免事項;通過了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副秘書長名單(草案)、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預備會議議程、保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審議稿)、保山市人大常委會2024年度監(jiān)督工作計劃(審議稿)和2024年度工作要點(審議稿);對保山市2022年度市本級預算執(zhí)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部分被審計單位查出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測評結果均為滿意;聽取了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負責人和市政務服務局負責人2023年度履職情況報告,聽取和審議了保山市人民政府關于保山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蘇正平、李永倫、楊邵燕、李余明、段兆錦、莫逸塵,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李維增及常委會委員出席會議。
副市長高康,市政府秘書長張志紅,市監(jiān)察委員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等有關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責任編輯:錢秀英 編輯:李木瑞